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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与中小企业融资

中小企业大部分地处我国的小城镇和农村地区,因此和农村信用社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容易形成相对比较稳定的金融关系。同时,农村信用社贷款一般有着小额、流动的特点,这与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特点是一致的。农村信用社和中小企业之间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如何培养成长性好、潜力大的中小企业客户群,是农村信用社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农村信用社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不足

融资金额未能满足需求。理论上讲,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社之间的合作比较容易,但是实际情况却不是如此。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中至少有30%因为准入条件或者其他原因很难获取农村信用社的融资支持,或者可以获得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但是信贷额度比较小,不能满足自身实际需求。

金融产品缺乏适宜性和多样性。中小企业经营形式灵活,经营领域广泛,不管是经营结构还是收入方式都较为复杂,因此对融资产品的需求也表现出多样化的趋势。但是,农村信用社的主要业务还集中在存贷款方面,其他多样化和综合性的产品相对较少。信用卡以及网上银行等业务仍然没有全面普及,票据融资、国际结算还很少开办和使用;信贷方式依然以担保为主,普遍推行保证、抵押、质押授信业务,信用贷款比重较低;信贷品种方面不能满足企业“短、频、快”资金需求的特点,更谈不上定制适合中小企业的特色产品。

融资效率较低。目前,由于政府积极倡导小额信贷,一些县级农村信用联社把基层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贷款的额度视为业绩考核的一个重要标准。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农村信用社简化信贷工作,放松贷款审核和发放程序,融资行为上存在不规范。甚至还一些信用社把创建信用村镇工作和推广中小企业小额信贷当成一次性活动去做,从而使融资工作的根本点发生变化,导致融资活动难以持久,同时还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人情贷款、以贷谋私等不合理的行为。

融资成本较高。由于中小企业往往管理不规范、财力比较薄弱,经营透明度不高,所以农村信用社可能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搜集信息。为了寻求合适的融资对象,农村信用社往往需要支付较高的信息成本。此外,为防范融资风险,农村信用社必须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过程的监督和内部激励,不可避免提升经营成本……(全文请阅读《中国金融》印刷版2014年第0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