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方:
临沂兰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招租标的简介:(见附件表)
三、房屋用途及要求:
1、以上房屋均以现状出租,招租的房屋以现状为准,招租面积与证载面积保持一致。承租单位一旦作出承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该房屋的现状。
2、房屋规划用途按产权证规划为准。房屋不能从事危险品仓储、有毒、有害、有污染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等行业,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房屋用途。
3、承租单位在房屋租赁期间,需严格执行园区管理单位的规定,并且房屋在使用过程中不得私自占用除租赁房屋外其他公共设施。
四、招租对象:
1、单位身份的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无不良信誉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
2、自然人身份的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并具有相应经济实力。
3、报名时需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带来备查。
五、招租形式:公开招租
六、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
地 点:临沂兰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109办公室。
七、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22日止。
八、投诉单位、电话:临沂兰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83718729
临沂兰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