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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召开“月学一案 以案四促”专题学习会

    
    为深入贯彻集团纪委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全员廉洁从业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9月30日下午,集团财务部召开全员会议,重点学习集团纪委“月学一案 以案四促”第九期。会议由何门锐同志主持,张倩宜、严菊青等同志进行交流发言。

会上,财务部纪检专员王星宇同志详细领学了李苏飞受贿案相关内容以及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及中央纪委监委通报相关文件。

随后,张倩宜同志进行交流发言说:通过李苏飞受贿案诉讼材料可以发现,李苏飞堕落的主要症结,在于他缺少政治头脑,缺少相应的学习,忽视政治修养,迷失了人生的正确方向,也与他手中招投标的权力过大未受到有效监督有关。在公司的实际运作中,董事长和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在涉案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均没有发挥应有的权力制衡作用,才给了李苏飞可乘之机。通过这次使我们了解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性,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切实解决好国企从业人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在此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国企内部监督机制,通过科学的组织架构设置分散权力、相互监督。只有真正明确自身角色定位,清楚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才能确保公权行使不越轨、不逾矩、不谋私。

严菊青同志进行交流发言说:从个人角度讲李苏飞角色没有及时转换,并缺乏系统学习;从单位角度讲首先国企班子配备不合理,让李苏飞有可乘之机。在中科公司,李苏飞只是副总,他拟好的招标文件需要经过董事长和总经理审核签字才能生效,但在实际运作中,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把关却形同虚设。国企“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非公开招投标项目决策、管理相关制度的不完善,给李苏飞留下了权钱交易的空间。此外,由于权力过于集中,招投标之后的项目管理、工程变更、款项拨付、项目验收等环节,李苏飞几乎无处不在,每个环节都能轻松影响项目的进展。国有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国企内部监督机制、强化企业外部监督力量。

其次,财务部纪检专员王星宇同志详细领学了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及中央纪委监委通报。

最后,何门锐同志对财务部全体员工作出以下几点工作要求:第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可提前早退;外出工作时需严格遵守OA相关流程要求;上班期间避免大声喧闹,注意工作影响。第二,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加强会议纪律。开会期间,不随意走动,不玩手机或上网,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第三,加强作风建设。节假日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八项规定,严守党员纪律,杜绝一切业务单位的吃请。坚工作上坚持高标准,加强廉洁意识,提高自身修养,严于律己,不断提升政治素养,确保风清气正过佳节。


财务部 王方